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第【2022】21次会议通过,同意对1部车辆按国资程序对外公开转让。依照《资产评估审核备案管理标准》相关规定,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对1部车辆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第【2022】21次会议。
二、评估机构的选聘方式
通过集采方式从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定。
此次评估项目选定烟台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三、评估师资质
烟台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签字资产评估师:王黎明(CPV: 37000512)、刘延超(CPV:37000504)
四、报告摘要
(一)报告文号:烟华信资评字【2022】第028号
(二)基准日:2022年10月18日
(三)评审对象: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所拥有的1部车辆拟进行资产处置。
(四)评审范围: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所拥有的1部车辆拟进行资产处置。
(五)其他报告摘要、特别事项说明及评估结果汇总表等:附件详列。
五、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如查阅评估报告烟华信资评字【2022】第028号,请至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查阅。
六、公示反馈结果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签署书面意见反馈至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或审计监督部。
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