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交运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5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交运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四方面17个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交运集团完全接受,将落实巡察反馈整改作为当前集团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四方面17项问题,15项已按要求完成,2项正在推进中,主要是第四方面第13项问题部分中层以上干部参股关联企业、第15项问题中第3个细项汽车西站前期工程欠款长期挂账。整改措施已明确,需要按照政府和有关工商部门管理规定协调推进。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集团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于5月16日下午,立即组织召开集团党委专题会议,党委成员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意见精神,主动认领问题,开展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提出了要提高政治站位,严肃纪律规矩,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从严迅速、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要求,为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奠定思想基础;5月28日组织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集团班子成员就自身分管领域、范围的问题,结合各自研究的意见,对号入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从制度措施等方面提出问题解决的办法建议以及目标达成度,集思广益,进一步理顺、完善集团整改方案,为明晰责任、对标整改、落实到位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安波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杜丕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丛鹏程为副组长,集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工作部,丛鹏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督导落实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也成立了相关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先后9稿次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反馈整改台账,将问题四方面17项细化为四方面17项71个具体措施和任务清单;集团总体落实整改工作在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集团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集团纪委承担监督责任,领导小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逐级传导压力;各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具体分工整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整改任务分工,在集团总体整改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实施编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层层有责任,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集团党委实行每周调度机制和整改落实检查验收制度,抓好日常督导和审核把关,先后召开党委会议6次,专项调度会议3次(1次边巡边改);集团纪委书记牵头,政治工作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纪委办公室和审计监督部参与,对整改事项进行实地验收核实,开展2次专项督导,并跟踪问效、持续用力、不断巩固扩大成果;对达不到要求的整改事项,一律重新整改,确保改一件成一件;严肃工作纪律,对不重视整改工作、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基本在规定时限内完成。6月28日,集团党委按要求组织召开了集团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号入座,逐一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通过谈心谈话,把个人认领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确保查找的问题领导到位,整改到位。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集团党委始终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的建设、规范企业管控、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的有利契机,作为对自身政治责任、政治担当的重要检验,既立足于当前治标又着眼于长远治本,注重巡察整改成果的巩固和运用,注意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消除隐患。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修订完善《交运集团党委议事规则、“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等制度标准25个,其中党建制度15个,形成一套完整、可操作的长效机制。期间还组织对集团领导、各党组织书记、纪检负责人(包括改制企业)、总部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培训1次,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受教面100%,直属20个成员企业党组织也分别开展了专题教育;对巡察反馈的内部管理问题,经自查和审计核实,实施了管理责任追踪,对相关责任企业、部门负责人(包括现任、已离岗)谈话提醒11人次,有关问题已得到纠正,同时集团已制定出2018年10-12月对各成员企业的审计时间表,进行全面审计,要求各单位结合问题表现进行自查,对标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举一反三,集团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督导落实问责追究;运用四种形态,1名党员被通报批评,1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较好地教育了本人,警示了他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集团纪委聚焦监督执纪,认真梳理核实,过程中多次与市纪委审理室、巡察办沟通联系,得到上级的指导帮助,严格“一案三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1个党组织向集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1名原企业负责人被诫勉谈话,1名财务主管被免职,2个部门被通报批评。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强化了集团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巡察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集团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弱化
1.没有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问题。
一是建立了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要会议机制,明确上级会议精神的传达范围、贯彻落实具体要求等,确保上级重要会议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到位。二是巡察情况反馈结束的当天下午,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意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为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三是5月中旬,集团党委组织举办了党的十九大知识竞赛,各成员企业也分别组织了学习竞赛活动。四是7月13日在汽车总站,由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主讲,集中开展了十九大报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题辅导,并将习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烟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辅导学习内容,20个成员企业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了专题研讨交流等,建立了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的长效机制。五是金都公司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关系于7月份转至集团党委管理,按照要求完成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研讨,并做好了补课纪实。
2.集团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方面缺位。
一是在巡察结束后,集团党委即知即改,研究制定了《烟台交运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落实党委会在集团发展战略、重要人事任免、组织架构调整及“四资一项目”等重大事项的前置研究程序和决策职能。巡察以来,召开党委会达18次。二是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分别于1月4日、5月11日,两次落实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委会,研究集团党建工作。
3.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交运集团《人才管理标准》,编制集团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图,全面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环节、民主推荐环节、考察环节、讨论决定环节、任职环节等的具体流程和实施细则,特别是明确考察环节征求意见和谈话范围,讨论决定环节主要负责人最后一个表态、干部“8小时”以外生活圈了解的方法途经等关键点,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合规,不断提升选人用人效果。二是全面做好选人用人过程的纪实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规定,确保每个环节的纪实材料齐全规范、集团党委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薄中如实记录和体现,上半年研究干部交流13人次,提拔1人,不再聘任1人,均按照规定执行。三是按照集团《现代绩效管理制度》,政治工作部、纪委、人力资源部每年年终联合组织对集团中层以上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考核,此项工作持续坚持。
(二)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基层党建存在较多问题
1.重经营轻党建倾向严重。
一是研究制定了《烟台交运集团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市委、市纪委重要会议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确保集团领导班子第一时间掌握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并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长效机制,区别于一般集体学习,上半年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二是健全完善了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出台了《交运集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纳入集团现代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并将考核比重提高至15%,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检查、同总结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检查督导,每月通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目前已下发通报6期。三是关于决策层与执行层适度分工的问题,目前集团下设20个成员企业,由于经营规模较小,对董事长(执行董事)、党组织负责人、经理人选没有进行适度分工。今后在权属企业干部的任用上,根据企业规模、范围等实际,合理配置董事长(执行董事)、党组织负责人、经理人选。
2.集团党委及所属党组织普遍存在换届延期或程序违规问题。
一是集团党委于7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提出了关于召开集团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程序上报市国资委党委,9月12日完成了“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建立了集团各级党组织换届工作统计台账和到期换届提醒预警机制,全面督导到期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上半年3个基层党组织因组织变更按要求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3个基层党组织因委员调整按要求进行了补选工作。三是制定出台了《交运集团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确保换届程序、选举工作符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四是金都公司原党组织隶属招远市交通运输工委,根据招远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招组(2016)32号文的要求,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党员大会,对招远汽车站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所有的材料均上报招远市交通运输局工委进行了审核,选举过程中交通运输工委也派督导员进行了督导。
3.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一是研究制定了《交运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交运集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交运集团“三会一课”制度》,修订完善了《交运集团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集团党委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集团班子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生活,所在支部和支部党员做好日常考核监督。关于7名领导班子多次缺席支部党员大会问题,已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深刻剖析,提出了改进措施,目前,集团党员领导干部除上级会议或业务工作安排冲突、按程序请假外,其他均按规定参加了支部生活;坚持并完成了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建立了《交运集团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请假补课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请假补课程序和做好补课纪实管理等要求,确保各项组织生活落实到位。三是在集团OA办公平台中增设了“党建业务”模块,用系统规范党建工作开展。四是根据出台的制度规定,重点加强对党员参加政治生活的频次管理、离退休职工党员参加政治生活的管理,对部分离退休老党员,采取走访、送学等灵活方式,将学习教育送门入户,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落到实处。
4.所属改制企业党组织管理松散。
一是于7月10日组织召开改制企业党建专题会议,落实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提出了严格组织生活和政治制度的要求,强化对改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引导改制企业紧跟集团党建工作发展步伐,逐步改进改制企业党组织的“无组织”状态,目前为4个改制企业党组织配置了电脑、党建文化刊版等设施,并提出党费除上交市国资委党委的75%后,其他全额返还改制企业党组织使用,对开 给予经费支持;二是经过沟通协调,按照党组织“就近”管理原则,撤销通兴建筑(3名党员)党支部,将党员组织关系分别转至集团下属的广告传媒党支部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党总支管理。三是运基党支部已按规定交纳了党费。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一是研究制定了《交运集团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明确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程序、内容、频次等要求,确保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前召开专题会议2次。二是完成了每季度专题党委会、每半年至少一次廉政党课等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了市委、纪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确保规范有序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制定出台了《交运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的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并依据交运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责任书》进行考核。四是制定出台了集团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给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的频次、流程等要求,7月13日在汽车总站,由集团纪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董事长亲自授课,结合集团有关违违规纪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较好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汽车西站员工涉嫌贪污公款的性质,并认识到内部管理漏洞问题的严重性。五是制定出台了交运集团《成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总部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办法》,做好集团各直属党组织负责人“责廉”考核,增强党组织负责人落实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六是修订完善了《接待工作管理标准》,梳理了巡察组反馈公车改革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公务接待、公车改革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规定要求。七是组织对各财务系统管控风险进行了评估,细化、完善相关管理标准,将管控工作重心前移,进一步查找财务管理漏洞,深刻查找原因,及时修订集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出台了《票据入账报销制度》,明确票据报销标准和审批环节,严格落实财经法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违规票据入账问题,重点加强了对办公费和劳保费支出及购物卡发票明细的监督审核,杜绝转嫁费用等问题的发生,并形成长效机制。八是完善审计工作流程,增加了“对审计查出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移交集团党委、纪委处置的环节流程”,对审查出的有关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纪委积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九是集团纪委书记设置,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和集团第八次党代会“两委”换届选举适时落实,目前已设置纪委办公室,实施独立办公,配强配齐2名工作人员。
2.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缺位。
一是集团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分管或协管多项工作暂未作调整,与上级党委沟通,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设置或集团“两委”换届选举落实,集团纪委将聚焦主责主业,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对照各级党委、纪委关于纪检工作的要求,重新理顺并拟新建5项制度标准,进一步明晰纪委工作任务、工作职责,以制度标准为依据,拟定工作流程,提高纪检工作成效。三是规范了公文处理方式,在集团内部OA系统中,增加纪委模块,增强公文执行力。同时,修改了集团公司会议管理标准,增加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项目,明确会议内容、召开频次、与会人员等内容,增强对市纪委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效果。四是畅通了纪检举报渠道,公布了集团纪委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下发专题通知,要求直属纪检组织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设立了受理举报负责人,对相关举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集团纪委聚焦监督执纪,认真开展调查,逐项梳理核实,过程中多次与市纪委审理室、巡察办(组)沟通联系,得到上级的指导帮助,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问责追究:针对原万方物流倪安亭携公款失踪事件,所在单位党组织向集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原党组织负责人辞职离开且组织关系已转走,无法实施追责;针对汽车员工涉嫌贪污公款西站事件,所在原企业负责人被诫勉谈话,财务主管被免职,集团计划财务部、审计监督部被通报批评,巡察反馈的2条问题线索办结率100%,同时督导各单位进行了自查。巡察以来,运用四种形态,1名党员被通报批评,1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六是纪委有计划地组织在全集团范围内、通过案例剖析的方式对党员干部员工每年不少于2次的警示教育,目前集中开展警示教育3次。
3.人事部门管理责任落实存在问题。
一是按照市委巡察反馈要求,于6月10前,对集团范围内177名不在岗职工的具体情况全面摸底排查,细化明确了在岗和不在岗人员情况,依照相关规定,集团已对主管部门进行了谈话提醒,并提出了分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集团已要求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主管部门对管控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实施约谈问责。二是研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要求各成员企业和总部各部门切实加强员工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消除企业管理存在的漏洞,防止个别员工管理失控现象的发生;同时建立员工劳动管理问题情况实时普查制度,每年向集团党委提交一次情况专题报告。三是制定了《烟台交运集团人事劳动管理审计方案》,将各成员企业和集团总部员工人事劳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审计监督项目,每年10月-12月组织实施。
(四)内部管理不严,违规违纪问题较多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组织对集团内控制度进行了梳理,明晰集团各项费用报销标准、范围和流程,进一步规范费用列支渠道,加强对费用列支的审核,严格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明确今后集团领导干部离岗后不再报销通讯费等规定。二是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自6月下旬开始,先后组织对下属旅游集团通汇酒店2013年劳动保护费、职工食堂酒款、集团离岗领导干部通讯费报销、金都公司发放维稳补贴进行了自查、审计落实。对抽查发现在下属单位报销的集团公司费用在2018年8月底转回集团,由集团公司列支,要求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真实反映完全成本;旅游集团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费用报销审核,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坚决不能报销。集团三位离岗领导干部报销通讯费问题,由于集团与移动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移动消费协议尚未到期,仍按原规定执行,协议期内报销属于正常费用支出,协议外报销已全部追缴。金都公司发放维稳补贴问题,系十九大期间,金都公司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安保维稳等各项工作,金都公司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发放的加班工资。维稳补贴是对十九大期间加班工资的错误表述。集团公司指出,金都公司应纠正错误表述。对巡察反馈的以上问题,集团核实后,已组织对相关企业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集团公车改革中存在违规环节、相关费用发放没有依据。
一是组织对巡察反馈公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审核:有关公务交通改革,当时上级没有相关政策。交运集团属于交通运输行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流动、分散的特点,异地管理幅度大,成员企业分布在各县市区,企业生产经营基本处于24小时不间断,集团规定领导干部实行车辆早送晚迎、各种安全突发状况到现场应急处置等制度。为降低成本费用,集团公司结合实际,率先取消总部部门公务用车和专职驾驶员,鼓励个人购车,于2012年8月推行了集团总部部门《公务车改革办法(试行)》,对总部11个部门负责人实施了车改试点。其次2013年5月在全集团实行了整体公车改革,全面取消公务用车和专职驾驶员,制定并印发《烟台交运集团公务交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公务车改革通过召开启动大会,开展车辆评估,内部招投,协议签定及车款交付,资产处置等五个环节,共评估公投70辆车,评估值高于账面净值32%,59部车辆投标成功,达成了购买意向,成交价比评估价增长1%,比账面净值高出33.6%,其中41部被原使用人购买。二是2012年11月购买别克车时,集团总部部门已进行公务车改革试点。集团公司在领导班子尚未实行车改的情况下,考虑每位班子成员都配备了车辆,班子研究又为1名新增班子成员购置新车,但此情形决策未考虑到集团全面车改问题,决策时考虑不周。三是按照边巡边改问题整改要求,停止发放有关公务交通改革租车费,按照上级规定,研究制定《烟台交运集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市国资委批准实施。四是针对车改后集团车辆运行费年均支出远超车改前非营运车辆费用,主要是测算口径问题,巡察期间,集团公司只提供了非营运车变动费用账户,车改前的费用核算包括专职司机工资、车辆维修、折旧保险等账户科目没有列入其中,出现了核算偏差,经集团与巡察组沟通,就车改前后的非营运车辆费用核算口径达成一致,按同口径测算,较车改前有较大降低。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集团公司对费用核算列支渠道进行了规范,统一核算口径,加强费用分析对比,认为仍有压缩空间,为此经研究全部停发公车改革相关费用报销,目前正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确保最大限度降低成本费用。
3.部分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股关联企业。
一是立即组织对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持有股份的非公企业(2013年已中止运营)进行了梳理,2018年1月进入清算启动程序,润丰下属的各子公司已依法完成股权转让或清算,集团与润丰公司已无业务关联关系。现有的5名中层干部持有润丰公司股份,均在国资委要求清算期前发生,国资委要求清算期后未增加持股人员。未出让原因是工商部门有清算程序规定,再加上股权转让程序复杂且润丰公司无业务经营。目前正按工商部门清算规定,准备润丰公司的各项清算资料,下步将依法依规,力争在2018年末完成润丰公司清算。二是与集团关联的新源劳务派遣公司,集团按照主管部门和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关联关系。新源劳务派遣公司主要解决驾驶员(大客、大货)岗种稀缺、特殊,且需有培育期问题,确保企业用工管理,节约用工成本,保持用工稳定。目前新源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股东为集团工会,但未支付受让股权款,也明确退出受让,下一步,将股权退给润丰公司,润丰公司将立即启动股权转让,确保合法合规。
4.存在违反财经法规问题。
一是按照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劳保、办公用品、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支出审批手续,加强、完善、细化成本费用的管理,要求所有劳保用品及办公费用等支出必须按照实际业务如实开具发票,并列出具体明细,规范劳保、办公等费用报销支出。二是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公务接待方面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交运集团2015年1月制定的《公务接待费用报销规定》,不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发票填开正确且印章、户头、签字手续齐全有效方可报销,报销单据同时包含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根据巡察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6-7月,分别组织对旅游集团和三站汇通公务接待、餐饮发票情况进行审核落实,集团已核实并列出问责清单,责成分管领导对各责任主体实施了谈话提醒,包括现任和已离岗干部: 2014年之前及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集团及成员企业存在部分发票报销不规范,支出无明细,部分成员企业存在公务接待支出审批手续、报销单据不完整的情况,2015年新规定出台后已进行了规范,从核实时抽查的2017年业务招待情况看,均有支出审批单、公函、接待清单。目前集团审计已列出时间表,将劳保、办公用品、公务接待费用列入审计专项,对不符合规定或发现问题的责任主体将按有关规定实施管理责任追踪。三是严格执行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标准》,加强与设备、车辆等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的定期盘点、核对、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登记与财务账目处理联动、各项工作符合财经法规规定,达到账实相符。未入固定资产账目的187台/套设备,已由计划财务部、机务管理部和相关成员企业共同进行了认定,由于多为自制或不购成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设备,所以原只建立了实物账未入资产账,现根据目前设备实际情况,集团资产管理、财务部门已分别按实际清查的可增资、属低值易耗品及需报废等类别进行增资、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及报废处理;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财务部门与实物资产管理部门每年共同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财务部门保留盘点记录,对盘点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登记与财务账目处理联动,固定资产达到账实相符。
5.集团内控不严、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研究调整计划财务部与审计监督部分管领导,增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将审计监督部调整为纪委书记分管,集团领导分工调整报告已报备市国资委。二是针对汽车员工涉嫌贪污公款西站事件,完善了集团《客运ERP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合理设置层级权限,从源头杜绝通过篡改系统数据贪污公款问题的再次发生;修订了《客运结算管理标准》,增加了二次复核等结算要求,并对客运结算业务内控、制度等进一步优化调整;协同软件公司和有关部门对结算系统导入、导出数据进一步职责分离,有针对性的完善相关控制手段,强化内部控制,理顺了售检票、结算系统等岗位授权分工,对岗位权限进行调整;组织开展了系统堵漏及排查整顿工作,加强集团各项业务的管理、风险管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严格执行集团《财务主管委派管理标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轮岗交流,加强对财务风险点和财会人员的管控,形成岗位流动机制,实现岗位轮换的常态化。针对集团内部下属员工篡改系统数据贪污公款,集团严格“一案三查”,对相关责任主体、关联责任人等问责追责,所在企业原负责人(现已离岗)被诫勉谈话,财务主管被免职,集团计划财务部、审计监督部被通报批评,并以此为重大警示案例。于7月13日在汽车总站组织召开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会议进行了警示教育,集团党委书记亲自授课,同时邀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开展了“当前形势对遵规守纪的思考”廉政专题教育培训,会后各单位也相继开展了案例警示教育。三是督导落实了汽车西站前期工程欠款挂账事项。目前,集团正与开发区政府、交通局沟通,加快推进新旧汽车西站置换事项办理,前期工程欠款将于完成置换、办理新西站领资入账时一并解决。今后集团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标准》,强化风险评价预警及考核管理,每月对超应收账款定额和形成逾期的企业进行责任考核;按时召开应收账款评价会议,针对重点业务应收账款状况进行研讨,对逾期款项的清收做出具体要求,并督导过程实施。四是根据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及时与蓬莱市交通局、市政府通报协调,办理置换新建蓬莱汽车站相关证件、竣工验收手续,目前通过了竣工验收,协调取得了市消防支队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隐患、工程质量等已得到整改,房产证正在办理。另外,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已排出审计时间表,对各成员企业开展一轮全面审计;修订完善了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体系,明确集团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制度规定,每年组织对成员企业和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全面审计和监督检查,即时组织对主要经营者离任专项审计,认真开展每月一次的经济运行质量稽查工作;梳理完善了集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案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台帐,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等人员开展抓早抓小警示教育,并形成长效机制。
6.集团采购管理不到位,部分招标违反相关规定。
一是2014年5月前未成立集中采购中心的采购项目由集团公司各责任实施部门按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标准》执行。集团采购的车辆是营运车辆,按国家相关部门要求营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部等级公告、燃油达标公告、安全达标目录,为保证采购车辆的品质,便于维护使用,降低维护使用成本,集团建立了车辆采购供应商库,将国内知名客车品牌质量信誉良好的客车厂家纳入供应商库;油品、天然气主要系生产经营需要采购,为保证内部运营车辆多批次少量连续使用及车辆运行安全、油品的质量,跟随市场油价变化等,集团建立了石油、天然气供应商库。对此,营运车辆、油品、天然气采购均采用在供应商中比价的方式采购,所以未进行公开招标。二是巡察反馈后,集团认真总结梳理,修订完善了《招(投)标管理标准》、《集中采购管理标准》、《油气采购业务管理标准》,针对工程项目、车辆、燃油等大类物资采购项目,进一步明确公开招标采购标的额、公开招标程序等内容,并执行烟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信管部门审批流程。对自主招标项目按采购信息公示标准公示后进行招标。规范集中采购流程、采购方式,保证集中采购工作合规合法。三是加强对成员企业采购招标流程的管控,按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采购情况的全面检查,对于重点执行项目全过程跟踪检查,并在集团一定范围进行通报,严肃查处违反管理标准的问题,并在集团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建立健全了监审制度,修订完善了《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监督监察标准》等,严格对标准流程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强化痕迹化管理,对违规违纪严肃查处。
7.对监事会监督检查反馈问题被动应付,疏于整改。
一是计划财务部立即对集团内部职工借款进行汇总统计,根据集团财务管理实际情况,按计划进行清退。集团自2017年6月份起停止吸收职工借款,原有内部职工借款已逐步压缩5年内清退完毕,清退计划已提交市国资委同意。为确保内部职工借款按时清退完毕,已下达便函通知全体员工并由借款人所属企业通知本人并签字确认,自2018年8月1日起,到期后的职工借款如续存,每年在其原始本金(即以2018年8月1日为时点其所持借款单金额)基础上压缩20%,如借款人本人未及时办理续存手续,到期后应压缩的本金不予计息。二是集团今后将严格落实监事会提出的相关建议,全力支持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对监事会反馈的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加以解决。
(五)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2件,目前办结率100%。对巡察组提出的倪安亭案件,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多次与市纪委审理室、巡察办沟通联系,得到上级的指导帮助,目前已进行了严肃查处,责成所在党组织书面检查,时任党组织书记已辞职且组织关系已转走,无法实施追责;对西站贪污公款案件,集团已下发通知,给予时任经理、书记诫勉谈话,时任财务主管免职,给予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对相关系统权限、功能模块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堵塞管理漏洞。6月27日至7月20日之间,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党组织均召开了案例警示教育和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用发生在干部员工身边的事教育警示干部员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构建起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交运集团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巡察办的精心指导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集团党委清醒认识到,与先进企业相比,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一是干部学习教育上仍需加强。通过一系列专题教育,干部队伍素质得到了提高,但个别干部仍未能处理好工学关系,理论学习不系统、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有待于进一步强化。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廉政工作,但教育震慑力不够强,干部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三是党建工作创新力度不够。习惯于老套路、老办法,通过创新与企业发展紧密性、融合度不够,未能实现党建驱动经营发展效果最大化。今后,集团公司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及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站在新起点、抓住新机遇、实现新作为”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不懈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融入集团经营转型的各方面,努力实现交运事业新的辉煌。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发挥好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一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集团发展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党委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以过硬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烟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的锤炼,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讲纪律守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以巡察整改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树牢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集团党委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考核权重,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二是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意识。强化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要健全制度体系,聚焦主责主业,把准问题线索,主动作为,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敢于碰真较硬,以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四是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责,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落实,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问题发生,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体系,切实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综合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强化执行力,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预防和惩戒结合,既立足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通过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检查、跟踪问效,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制度执行不积极不主动、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防止和克服制度执行变形走样现象;严格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认真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下属单位相关财务制度,强化审计、财务监督,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加强资金管理、费用报销等方面的漏洞,抓好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规范招投标管理,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资产管理,健全完善购置、分配、管理和使用制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形成常态,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体现好、运用好。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二是注重统筹结合,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把整改工作同推进集团公司重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同当前“站在新起点、抓住新机遇、实现新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习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烟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按照集团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指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将整改成效转化为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937048;邮政信箱: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台芝罘区机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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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