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2017年市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名单进行了公布,集团经复查合格,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集团已连续两年获此殊荣,孙永新获得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近年来,集团严格按照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先后开展了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爱心车票惠学子,爱心捐款,结对帮扶,妈妈小屋建设,安全行车标兵、高技能人才表彰等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为烟台创城“五连冠”做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十九大护航任务,营造了积极向善的企业文化氛围,履行了社会责任,展示出了国企的良好品牌形象,得到了市文明办的充分肯定。
今后,集团将继续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探索新思路,开辟新途径,谋求新发展,努力提升集团文明创建水平和员工的精神风貌,把各项工作与文明建设有机结合,推动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